新闻中心 NEWS

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
/
/
国银研究|赴美投资可能面临的环境法律风险
资讯分类

国银研究|赴美投资可能面临的环境法律风险

  • 分类:今日说法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7-08-07 14:09
  • 访问量:

【概要描述】

国银研究|赴美投资可能面临的环境法律风险

【概要描述】

  • 分类:今日说法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7-08-07 14:09
  • 访问量:
详情

  

国银研究|

 

  在投资过程中,成本把控、市场营销、盈利机制等因素往往是企业家们思考最多的因素,而法律风险在很多企业家眼中却往往是最容易被忽略的因素。如果不对法律风险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可能导致的后果会让很多企业家们追悔莫及。

  ——本文作者

  笔者借助前一阵子福耀集团在美国设立的工厂所遭遇的经历,先后撰写了《【深度】|福耀对美投资经历给我们带来的启示》《从欧盟国家劳动法律体系出发 浅谈向发达国家投资并购所面临的人力资源风险》《【专业】|“福耀”到底栽在哪了?》三篇文章,向各位读者简要介绍了境外投资可能面临的人力资源法律风险。

  事实上,无论是民营企业还是国有资本,在境外投资的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远不止如此。今天,笔者借助本期文章向各位读者简要介绍一下在境外投资过程中,更容易被各位投资者忽视的一项法律风险——环境法律风险。

  本期,同样以东道国为美国为例(如果读者想要了解其他国家的投资环境,可与笔者另行联系咨询)。美国作为一个典型的发达国家,在环境保护领域已经建立起了一套成熟完善的法律体系,无论从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设立、执行的角度来看还是从这些标准和法律法规的监督和责任追究的角度来看,美国都已经形成了一套严格且可操作性相当高的机制。

  案例简介

  笔者曾接触到这样一则案例:美国一家本土企业(暂且不说是中国企业赴美投资设立的企业)拟在波士顿的某条流入大西洋的河边建立一个大型购物商场,这一行为引起了当地环保律师的关注,环保律师随即将这家企业诉至法院。这一问题的根源就出在在我们常人(更别说投资者了)看来都完全不会在意的一个因素上——“Atlantic Salmon”,而Atlantic Salmon就是我们常吃的三文鱼中的一种(当然是比较顶级的一种)。是的,你没有看错,就是三文鱼。环保律师认为,在河边开工建设大型购物商场会给河中的野生Atlantic Salmon的生存环境造成严重威胁。而在当时,野生Atlantic Salmon已被美国政府列为濒危物种。

  基于此,环保律师还向法院申请了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简称T.R.O,读者可以暂且理解为一种“临时禁令”),而且受理本案的法院也批准了这一申请。T.R.O获批后,这家企业的建设施工计划不得不完全中止,整整六个月,项目迟迟无法动工(当然,导致项目六个月都无法动工的原因并不完全在于T.R.O),这对投资者来说,这简直就是噩耗。

  什么是T.R.O?

  正如笔者上文所说,T.R.O是一种临时禁令,《Federal Rules of Civil Procedure》(《美国民事诉讼法》)第65条民事诉讼中的禁止和限制措施(Injunctions and Restraining Orders)(b)中明确规定了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T.R.O既可以是经通知的,也可以是未经通知的,临时禁令一经做出,立即生效,生效期限由法院决定,最长不超过其生效后的14天,而且在失效之前的特定情形下,法院还可以适当延长临时禁令的生效期限。

  由此可见,T.R.O其实就是一种诉讼保全手段。关于诉讼保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也有相关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也时常会出现这一环节,但我国的诉讼保全大多是出于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而采取的扣押、查封、冻结对方财产的一种强制措施。完全没有像上文中提到的案例一样针对环境保护而采取这一保全措施的先例。

  经验所谈

  从上述案例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想要在像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中开展境外投资,切忌想当然地认为投资环境会像国内一样各项制度都相对宽松。一定要事先做好缜密的法律风险分析,投资项目可能涉及的每一个因素都要予以足够的重视,每一个细微的法律环节都要给以充分和专业的考虑和相应的应对措施,环境法律风险亦是如此。否则,就像上文提到的案例一样,一个小小的T.R.O就可以让整个项目停滞不前,甚至能使整个项目面临被扼杀在摇篮里的风险,前期的资金投入和各项审批投入也会面临石沉大海尴尬境地。出师未捷身先死的境遇,想必都不是各位投资者想要面临的。

  希望各位读者阅读了本文后,能够对专业的涉外律师团队在境外投资过程中所能发挥的作用和体现的价值有一个更加客观的认识,一个专业的涉外律师团队可以给企业带来的往往远超于企业支付给涉外律师的服务对价。

  获取更多有关境外投资法律服务领域的法律实务及其他有关涉外商事法律事务的专业及独到的见解,欢迎继续关注公众号“国银涉外”。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友情链接

二维码

微信公众平台

国银地址:郑州市经三路32号财富广场3号楼19层  服务热线:0371-65363506  65363505

页面版权所有@2021 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   豫ICP备12020147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郑州